| 节能减排、污染源办理结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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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16 09:26 文章来源:麻栗坡县经济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关于以节能减排、污染源为重点的环境保护
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结果的报告
——在麻栗坡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经济商务局局长 李 冰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报告《麻栗坡县关于以节能减排、污染源为重点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结果的报告,请予审议。
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七个方面的意见。即:一是抓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二是抓好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三是抓好畴阳河的污染治理;四是抓县城废弃物处理;五是抓好新的污染源控制;六是抓好监督管理;七是抓好环保队伍建设。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环境保护教育工作情况
为使全社会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县人民政府切实加大对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力度,以“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采取悬挂横幅、印发全民环保倡议书及《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等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及设立咨询点的方式,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据统计,自“6•5”世界环境日以来,累计悬挂各类宣传标语60余条,印发宣传资料9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700余人次。通过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得到逐步提高,全社会保护环境的氛围正在形成。
二、关于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情况
节能减排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县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以节能减排主要指标为牵引,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的节能减排,以点带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大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工作力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云政办发〔2007〕145号文件要求及州安排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任务,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冶炼业落后生产能力进行技改及限期拆除,并对第一批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进行了公布。即麻栗坡老鹰山多金属冶炼厂:淘汰炼铁高炉1台,高炉容积15立方,年生产能力3500吨。停产时间:2008年11月1日前;限期拆除时间:2008年12月31日前;麻栗坡盘龙多金属冶炼厂:淘汰炼铁高炉1台,高炉容积64立方,年生产能力12000吨。停产时间:2009年11月1日前;限期拆除时间:2009年12月31日前;麻栗坡泰辉冶炼厂:淘汰炼铁高炉1台,高炉容积126立方,年生产能力36000吨。停产时间:2010年11月1日前;限期拆除时间:2010年12月31日前;麻栗坡宏光冶炼厂:淘汰铁合金电热炉1台,电热炉容量4000千伏安,年生产能力8000吨。停产时间:2009年11月1日前;限期拆除时间:2009年12月31日前;麻栗坡惠风电冶有限公司 :淘汰铁合金电热炉1台,电热炉容量3600千伏安,年生产能力7200吨。停产时间:2010年11月1日前;限期拆除时间:2010年12月31日前;麻栗坡鸿源硅业有限责任公司:淘汰工业硅电热炉1台,电热炉容量3600千伏安,年生产能力2500吨。停产时间:2010年11月1日前;限期拆除时间:2010年12月31日前。县政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停产和拆除淘汰落后产能,具备技改条件的可在拆除前进行技改,若未按期实施停产、拆除和技改的,供电部门不得供电,工商、环保、安监等部门不予办理年检等相关手续。对符合申报补偿金且又不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停产拆除的,节能部门将不予办理相关国家补偿手续。
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对被列为限制类、淘汰类的冶炼炉,严格实施国家的差别电价政策,促使规模小、耗能高且效益底的企业实现自然淘汰,引导企业自学降耗增效,从而达到逐步规范我县的冶炼产业,推动冶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实施企业节能减排问责制,切实加强对企业“三废排放的监管。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根据州下达的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于7月初,行文下发了《麻栗坡县节能减排工作行政问责实施意见》、《麻栗坡县节能奖惩办法》和《麻栗坡县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并与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和兴达、鸿源硅业和惠风三户重点耗能企业签定了目标责任书,要求企业每吨产品能耗在去年的基础上下降5%,完成SO2削减114吨,并按规定完善能源统计台帐,使企业自觉做到清洁生产、环保生产、节能生产。
三、关于畴阳河的污染治理工作情况
畴阳河县城段的污染主要来自城区居民的生活废水的排入及沿河居民的生活垃圾乱丢乱放,污染现象十分严重。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责成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切实解决防止河道污染源的产生和污染治理问题。县环保局已向世行争取县城污水处理厂和截污干管工程,项目申报已完成国内审批程序,预计年底可开工建设。届时,畴阳河县城区段所有生活废水通过截污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城区生活废水污染将得到有效遏制。
四、关于县城废弃物处理工作情况
麻栗坡县属国家级贫困县,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对城市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在建设初期各项基础设施不完善,没有固定的垃圾处理厂,导致城区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严重影响了城市卫生及城市文明形象。为改变这一现象,县环保部门已向世行争取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置工程项目,目前完成了国内审批程序,预计年底可开工建设。届时,麻栗坡县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将得到极大改善,生活垃圾也将得到有效合理处理。
五、关于新污染源控制工作情况
一是在工业建设项目中,切实加强产业准入管理,严把土地、信贷两道闸门,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对未按要求进行节能分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受理,节能分析评估、审查不过关的项目,不予审批或核准。二是在审批项目建设上,建立健全资源环保型工业项目联审工作机制,对以森林资源为原料的林产品加工项目、以矿产资源为原料的大中型项目和对生态与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工业项目,进行联审把关,切实保护好资源和环境,保证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三是积极推进以钨矿资源整合为重点的矿产资源整合进度,加快矿山尾矿坝的规划和建设。目前,已规划建设的麻栗坡县金荣矿业有限公司天保乡岩脚尾矿库排洪隧道即将贯通,初期坝筑坝14万立方米,衬砌完成1/2;麻栗坡县金玮矿产有限公司猛硐瑶族乡响水尾矿库排水涵洞浇筑880立方米,初期坝筑坝14.3万立方米。
六、关于监督管理情况
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和新节能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了对环境执法力度,做好污染源头治理工作和环境违法的查处工作,并对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加大了监督管理力度。一是对铜厂河上游的杨万乡铜厂和八布河上游的仓房锰铁矿采选厂进行了检查,要求企业建立尾矿坝安全巡查制度,严禁选矿废水未经处理排放,保证尾矿坝安全运行。二是组织了监察人员对盘龙河一带的冶炼厂、选厂进行经常性巡查,要求各冶炼企业尽快完成除尘设施、废水处理设施的安装工作,保障正常运行,不得偷排漏排和直排,并加大了环境执法力度,对违法事件严厉查处,共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有效减少了河道、空气污染的现象。同时,加大征收排污费的力度,有效杜绝了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关于环保队伍建设情况
为提高执法水平,打造高素质的环保执法队伍,县环保局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树立全新的环保机关形象。该局结合工作实际,周密安排、组织各项岗位练兵活动,做到在工作中练兵,以练兵促工作,在全局营造了人人学习法律知识、人人争做执法能手的良好氛围,从而使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一是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促进环保队伍建设首先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转变观念,使全局干部职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并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和考试,使素质教育落到实处。其次强化业务学习,有计划的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和专业知识的学习,采取自学和统一考试相结合的办法,促进全局干部队伍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三是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廉政建设。进一步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增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不断加强廉政建设,树立环保队伍新风尚。四是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在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上实现新进展。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两考”期间环境噪声综合整治,严肃查处、公布、挂牌督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完善环境信访工作机制,认真办理群众信访案件、上级批转案件,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五是落实行风建设,强化内外监督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从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大局出发,重点对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监督管理、廉政勤政、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改革创新、履行职责和环保执法部门执法不到位、执法不公、执法行为不规范、以权谋私、环保基层单位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等四个方面实施评议。同时,根据国家、省、州的节能减排政策,县人民政府切实加大《新能源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先后组织县15家规模以上企业的负责人共24人参加了州经委组织的节能减排培训班;并选派了一名骨干到州环保局进行挂职锻炼,进一步促进了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为我县下一步开展环保执法打下了坚实基础;现正在积极向上争取解决执法队伍的编制和技术装备问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尽管麻栗坡县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但我们一定会按照县委、县人大的要求,统一思想,树立信心、振奋精神、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扎实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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